6月9日,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公告关于调整保险公司总公司大病保险名单,动态调整后的名单中,共计22家保险公司入围,涵盖人身险公司12家,财产险公司10家。
蓝鲸保险注意到,保险公司总公司城乡居民大病保险名单上一次调整于2021年12月27日,对比此次调整来看,英大泰和人寿、泰康养老、都邦财险以及国元农险被调整出名单。
(资料图片仅供参考)
2021年5月,原银保监会为进一步规范城乡居民大病保险市场秩序,制定了《保险公司城乡居民大病保险业务管理办法》,《办法》将2013年印发的《保险公司城乡居民大病保险业务管理暂行办法》和2016年印发的大病保险五项制度进行了整合,形成了一个监管制度,构建起一个覆盖大病保险承办全流程、全环节的监管体系。
其中,《办法》对保险公司总公司开展大病保险业务提出了包括:注册资本不低于20亿元或近三年净资产均不低于50亿元,专业健康保险公司除外;上一年度末和最近季度末的综合偿付能力不低于150%;上一年度及提交申请前连续两个季度风险综合评级类别均不低于B类等共计十一条要求。
对于保险机构的退出机制,《办法》也明确,“保险公司退出大病保险项目的,银保监会及其派出机构协助政府相关部门选择其他列入大病保险名单的保险公司予以代管。退出的保险公司应当遵循保护被保险人合法权益、平稳过渡的原则,配合新承办的保险公司做好材料、信息移交,保费结算,服务对接等工作,形成记录或报告,并经相关各方签署确认。”
下附调整后保险公司总公司大病保险名单:
一、人身险公司
中国人民健康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太平人寿保险有限公司、平安养老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中国太平洋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阳光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泰康人寿保险有限责任公司、新华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光大永明人寿保险有限公司、东吴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财信吉祥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利安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二、财产险公司
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中国人寿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太平财产保险有限公司、中国大地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中国太平洋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中华联合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阳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永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永诚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安诚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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